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律知识 >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

学法用法,生活不吃亏

收集常用法规,供镇雄老乡使用

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

第六章 附  则

第六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。


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,指作品的复制、发行。


第六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。


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,其发表权、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届满,但依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仍在保护期内的,不再保护。


第六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、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作者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的权利,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,依照本法予以保护。


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,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
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查看全文>

上一内容: 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

下一内容:没有了

找客服

有疑问找客服!

点击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