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律知识 >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

学法用法,生活不吃亏

收集常用法规,供镇雄老乡使用

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

第七章 附则

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患者,包括患者及其近亲属、委托代理人、法定代理人、陪同患者就医人员等有关人员。


第四十八条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,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。


第四十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工作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。


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。

查看全文>

上一内容: 第六章 法律责任

下一内容:没有了

找客服

有疑问找客服!

点击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