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律知识 >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

学法用法,生活不吃亏

收集常用法规,供镇雄老乡使用

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

第七章 附则

第四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,应当依法进行,严格控制收费项目,限定收费范围、标准。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。


利率、汇率、保险费率、证券及期货价格,适用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不适用本法。


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查看全文>

上一内容: 第六章 法律责任

下一内容:没有了

找客服

有疑问找客服!

点击关闭